高雄市家戶廚餘回收分類
本市清潔隊收受之家戶廚餘,可分為養豬廚餘與堆肥廚餘兩種,為提高再利用價值,敬請配合分類回收,剔除廚餘內雜質,如免洗餐具、牙籤、塑膠袋…等非廚餘項目。
類別 | 項次 | 細項 | 細項說明 | 備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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養豬廚餘類 (生、熟皆可) |
1 | 蔬果類 | 剩菜及料理所剩之菜葉、根莖、水果等。 | |
2 | 米食類 (各式米製品) |
飯、米粉、冬粉、粿仔條、湯圓、粽子、過期白米及五穀等。 | 粽葉為一般垃圾,請交付垃圾車收運。 | |
3 | 麵食類 (各式麵製品) |
麵條、麵線、麵糰、泡麵、麵包、披薩、蛋糕、饅頭、包子、水餃等。 | ||
4 | 豆食類 (各式豆製品) |
豆腐、豆花(渣)、豆乾等。 | ||
5 | 奶狀類 | 各式粉狀可食用品,如奶粉、蛋粉、米麩、麵茶粉、芝麻粉等。 | ||
6 | 調味料 | 各式調味料,如果醬、奶油、花生醬、辣椒醬、豆瓣醬、XO醬等調味料、酒釀等。 | ||
7 | 零食類 | 餅乾、糖果、泡芙、蛋塔、魷魚絲(片)、麻糬等。 | ||
8 | 蛋肉類 | 各式蛋類食品,如滷蛋、茶葉蛋等;禽畜魚肉類及內臟、排骨、香腸、肉乾、肉鬆、蝦(殼)、蟹肉等。 | ||
9 | 其他類 | 其他不再食用之食品、食材、熟食等。 | ||
堆肥廚餘類 | 1 | 骨殼類 | 魚、禽、畜類等動物骨頭;蟹殼、蛤殼、牡蠣殼、蚌殼、貝殼、龍蝦殼、花生殼、蛋殼、筍殼、榴槤殼、椰子殼等。 | |
2 | 殘渣類 | 甘蔗皮(渣)、茶葉渣、咖啡渣、中藥渣、榨汁後之果菜殘渣等。 | 1.茶包袋外包裝為一般垃圾,請交付垃圾車收運。 2.甘蔗皮(渣)請裁切之適當尺寸後再交付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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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 果皮、籽類 | 柳丁皮、橘子皮、柚子皮、香蕉皮、西瓜皮、芒果心、玉米心、木瓜籽、香瓜籽、鳳梨冠芽;龍眼、荔枝之果殼及果核等。 | ||
4 | 園藝類 | 花材、樹葉、草本植物之根莖葉。 | 不含樹幹、樹枝等。 | |
5 | 其他類 | 其他人類無法食用、被拋棄之有機食物殘渣。 | 無法腐爛之物質均須剃除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