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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商標

資源回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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環保業務

高雄市近年來逐步邁向資源垃圾零廢棄目標,在推行垃圾不落地與強制垃圾分類後,後續已分階段推動廢食用油回收、廢光碟廢手機回收、廢棄家具再生展售、廚餘回收,以及廢塑膠袋回收等政策,並興建南區細分選廠,除了可提高廢棄物妥善處理之比例外,同時創造資源永續之環境。

廢紙類

廢紙類

  • 可回收物品
    各種紙製品 如報紙、紙箱、電腦報表紙、電話簿、牛皮紙袋、紙盒、雜誌、書籍、紙類、瓦楞紙等

  • 包紮要領
    1. 鋪平疊好,並加以捆綁後送交回收車
    2. 紙箱請拆開鋪平

  • 不可回收
    塑膠光面廢紙、複寫紙、護貝及離心紙(貼紙底襯)、衛生紙、紙尿布
塑膠類

塑膠類

  • 可回收物品
    不論大小包含各類塑膠容器、塑膠製品、塑膠免洗餐具等 如寶特瓶、牛奶瓶、養樂多瓶、沙拉油瓶、醬油瓶、洗髮精、潤髮乳、沐浴乳、牙膏瓶、清潔劑平等瓶罐、塑膠杯碗罐、軟片盒、磁片盒、塑膠桌椅、保鮮盒、塑膠資料夾、菜籃、餅乾盒、塑膠臉盆、塑膠花盆、塑膠管、壓克力、錄影帶、錄音帶、裝蛋盒、各式塑膠玩具及廢塑膠袋

  • 包紮要領
    1. 塑膠容器去除背上之膠膜、瓶蓋及吸管,再倒空容器內殘餘物後,略加沖洗並盡可能壓扁後回收
    2. 免洗餐具去除食物,略加沖洗或擦拭後回收

  • 不可回收
    原子筆、安全帽、磁碟片、保鮮膜、塑膠繩、吸管、修正液瓶、塑膠布、膠帶、樹脂、泡棉、刷子、塑膠地板、旅行袋、各種球類、雨衣、雨鞋、打包帶、橡膠類
玻璃類

玻璃類

  • 可回收物品
    不論大小之玻璃瓶 如:酒瓶、調味乳罐、牛羊乳瓶、化妝品瓶、清潔劑瓶、玻璃杯、玻璃碗、玻璃盤、點滴瓶、圓形及半圓形燈泡等

  • 包紮要領
    先除去瓶蓋,倒空殘餘物,以清水略為清洗後回收

  • 不可回收
    平面玻璃、安全玻璃、鏡子、魚缸、玻璃窗、玻璃墊、衛浴設備、陶瓷等製品
廢鐵鋁罐

廢鐵鋁罐

  • 可回收物品
    鐵罐等鐵製品,鋁罐等鋁製品,銅線等銅製品,錫杯等錫製品,鉛管等鉛製品

  • 包紮要領
    倒空殘餘物,以清水略為清洗淨後回收

  • 不可回收
    如附著其他物品,請盡量拆解分開
舊衣類

舊衣類

  • 可回收物品
    各種舊衣物等

  • 包紮要領
    將舊衣物折疊以繩索綑綁或裝入塑膠袋內,送交回收車。

  • 不可回收
    地毯、踏墊、浴巾、毛巾、帽子、棉被、枕頭、舖棉床單、布料、窗簾、桌布、圍裙、襪子、油污髒舊衣物及內衣褲。
廢乾電池類

廢乾電池類

  • 可回收物品
    鹼性電池、鋰電池、鎳氫電池、鎳鎘電池、水銀電池、鉛蓄電池、手機電池、鈕扣電池。

  • 不可回收
    建議先蒐集在回收桶,再集中回收,也可以送至學校、便利商店或超市回收。
廢輪胎

廢輪胎

  • 可回收物品
    汽車、機車的廢輪胎。
資訊物品

資訊物品

  • 可回收物品
    個人電腦、筆記型電腦、列表機、電腦周邊產品(滑鼠、掃瞄器…等)、光碟片(VCD、DVD)。
其他類

其他類

  • 可回收物品
    直管日光燈、廢腳踏車、汽車、機車

  • 包紮要領
    1. 回收日光燈時請小心避免破裂以致水銀流出及割傷工作人員
    2. 廢汽車、機車、潤滑油回收商請至「資源回收網」 或利用「資源回收專線」0800-085-717查詢
大型物件

大型物件

  • 可回收物品
    廢家具如沙發、床組等、桌椅、各種木櫃…等。

  • 包紮要領
    請打電話至清潔隊由專人為您處理。

  • 不可回收
    裝潢用廢料如陶瓷類馬桶、洗臉臺、地板、木板…等,屬事業廢棄物請自行委外處理。
紙容器類

紙容器類

  • 可回收物品
    餐盒、鋁箔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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