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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商標

高雄市AI智能高效焚化爐BOT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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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資訊

高雄市AI智能高效焚化爐BOT案

計畫緣起及目的

本市南區廠於89年1月20日完工,目前係由本府環境保護局南區資回收廠(本府二級機關)辦理該廠之相關操作營運管理(公有公營)。 南區廠營運迄今已超過20年,相關廢棄物焚化設施均已老舊且維修不易,影響廢棄物處理效能,考量廢棄物處理具複雜及專業性,得仰賴專業廠商投入相關資源。故為減輕市府財政負擔,同時活用民間資源及效率,提升廢棄物處理妥善率及污染防制能力,爰依據「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」第6-1條暨「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」第31條相關規定辦理本案。

公共服務性質、功能與角色

妥善處理本市之廢棄物(垃圾)

基本資料

案號 1100111-002
公告次數  
法令依據 促參法
是否為促參法之重大公共建設
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
案件名稱 高雄市AI智能高效焚化爐BOT案
主辦機關 高雄市政府
主辦機關地址 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
被授權或受委託機關 被授權
被授權機關名稱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
被授權機關地址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
被授權機關依據 113年5月8日簽奉高雄市政府同意授權辦理。
被授權機關事項 授權辦理整個促參案件所有流程
公共建設類別 環境污染防治設施-03-5廢棄物之貯存、清除、處理或最終處置設施
民間參與方式 BOT:民間機構投資新建並為營運;營運期間屆滿後,移轉該建設之所有權予政府。
是否屬成立時公開委員名單之案件  

基地概述

公共建設所在地 高雄市
地址 高雄市小港區山明里北林路6號
範圍(地號) 高雄市小港區中廍段一小段1203、1203-1、1203-2地號
面積(平方公尺) 146,687平方公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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