計畫緣起及目的
本市產生的廢棄物皆清運至轄內中區廠、南區廠、仁武廠及岡山廠等大型垃圾焚化廠處理,惟隨4廠廠齡逐漸超過20年,僅依賴定期維修及不定期搶修難維持設備高效率運轉,故經綜合考量廢棄物變化趨勢及處理需求、設備狀況、預估經費、施工停爐期間對廢棄物處理服務所造成之影響,仁武、岡山廠以延役、修建升級相關設備之方式推動,並已透過促參方式引進民間投資,而南區廠則推動建新替舊,同時檢討中區廠停用事宜。惟就整體而言,本市垃圾處理容量仍須滿足市民生活與經濟發展需求,故仍應規劃妥適之垃圾處理設施。爰此,本案擬於岡山廠廠區內興建廢棄物資源化設施,將廢棄物提取適燃性之成分轉製成均質資源循環燃料,出售作為民間鍋爐替代燃料使用,不僅提升本市廢棄物處理妥善率,亦有利降低空污及碳排放,且減少化石燃料的開採與運輸,實踐淨零減碳概念;此外,本案擬引進民間資金、專業技術及創意辦理興建工程及操作管理,期許加速公共建設及服務之提供,同時提升整體服務品質。
公共服務性質、功能與角色
妥善處理本市產生的廢棄物
基本資料
案號 |
1130706-00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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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次數 |
第1次 |
法令依據 |
促參法 |
規劃方式 |
民間自規政府土地 |
是否為促參法之重大公共建設 |
是 |
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 |
否 |
案件名稱 |
高雄市岡山推動廢棄物資源化設施促參BOT案 |
主辦機關 |
高雄市政府 |
主辦機關地址 |
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 |
基地概述
公共建設所在地 |
高雄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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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址 |
高雄市岡山區本工五路9號 |
範圍(地號) |
高雄市岡山區岡工段254地號 |
面積(平方公尺) |
約12,000平方公尺 |
政策公告
政策公告日期:113年7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