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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商標

最新消息
115年度責任業者營業量申報輔導說明會,開放報名
115年04月10日
271

●主辦單位:環境部資源循環署
●執行單位:環資國際有限公司

●公告應回收廢棄物包括容器、汽機車、輪胎、乾電池、鉛蓄電池、電子電器、資訊物品及照明光源等(責任物),製造、輸入及受託代工上述責任物之業者(責任業者),應辦理登記、申報營業(進口)量,以及按核定費率繳納回收清除處理費。為強化責任業者對於法規認知及申報系統操作,避免因未登記、未申報或短漏申報而違法受罰,將於115年5月至8月舉辦說明會,若有興趣之業者,敬請踴躍參加!此外,因應114年7月新增塑膠襯墊、泡殼為列管範圍,並於近期調整相關申報表單,另於115年9月安排「塑膠平板包材申報作業」相關課程(預計115年8月開放報名)敬請留意相關資訊!

●說明會資訊及線上報名連結:線上報名表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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