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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消息
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修正「應回收廢棄物責任業者管理辦法相關書表格式」, 並自即日生效。
113/04/10
852
一、旨揭修正書表已建置於環境部資源循環署「應回收廢棄物營業量申報系統」( https://recycle1.moenv.gov.tw/sys/business/ )之「最新消息」及「業者相關資料下載」,請所轄應回收廢棄物責任業者逕行下載使用。
二、有關責任業者登記、申報及繳費問題,可撥打輔導專線(02)2370-5888轉分機3414、3416~3421,亦可上環境部資源循環署「應回收廢棄物營業量申報系統」( https://recycle1.epa.gov.tw/sys/business/  )查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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