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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商標

公開資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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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資訊
高雄市廚餘生質能(厭氧消化)廠BTO案(公告招商)
115年09月24日
728

依據: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42條。

公告事項:

一、旨案招商文件置於財政部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資訊網。(https://ppp.mof.gov.tw/WWW/inv_ann.aspx)。

二、申請期間:自115年9月25日至115年11月23日止。

三、疑義題詢期限:對本招商文件之內容疑義提詢期限:對本招商文件之內容有疑義者,115年10月27日17時前以中文書面方式並檢附可編輯之電子檔(儲存光碟)向本局請求釋疑,逾期恕不受理。

四、申請文件之收件期限及地址11月23日17時前,以專人或郵寄方式送達本局政風室A棟5樓政風室(833201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34號),逾期恕不受理。

五、本案聯絡人: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工程規劃科周先生(電話07-7351500分機1216)。

六、本案招商文件:如附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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