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有關「高雄市資源回收細分類廠有償BTO+BOT案」第1次變更或補充公告 及 申請人請求釋疑意見回復內容詳如附件。 二、本案(案件編號1140801-001)相關文件同步置於財政部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資訊網。(https://ppp.mof.gov.tw/WWW/inv_ann.aspx) 三、本案申請期限至115年6月29日止,申請人應於115年6月29日17時00分前,以專人或郵寄方式送達本局政風室A棟5樓政風室(833201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34號),逾期恕不受理。